闽国税函[2008]260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网络办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13
摘要:经过近二年的建设和运行,网上办税大厅目前已拥有完备的网上纳税申报体系(范围涵盖国税管征的各税种),今年1-6月份,通过网上申报大厅,每月有近13万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共计近200亿的税款实现划缴,相应比例分别达到73.04%和62.44%。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网络办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8]260号        2008-10-13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目前,省局门户网站建设逐步完善和发展,已日益成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事务的主要载体、涉税服务的重要窗口和税收宣传的第一媒介。通过网络,纳税人足不出户可以实现纳税申报、税款划缴、文书预审、发票认证、发票查验、政策咨询等办理税收业务事项的功能,给纳税人带来极大的便利。但从运行的情况看,也存在运维不到位,纳税人咨询无人应答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网络办税的服务工作,维护网站的顺畅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做好服务组织工作

  经过近二年的建设和运行,网上办税大厅目前已拥有完备的网上纳税申报体系(范围涵盖国税管征的各税种),今年1-6月份,通过网上申报大厅,每月有近13万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共计近200亿的税款实现划缴,相应比例分别达到73.04%和62.44%。并陆续实现了出口退税预审、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普通发票真伪查验、车购税预申报、税务设立预登记等功能,网上办税大厅快速发展成为全省最大的"办税大厅"。该"大厅"极大地解放了各地办税服务大厅拥堵排队、负担繁重的局面,已成为征纳双方税收事务顺利办理的"第一窗口"、"生命线"。网站能否平稳运行,关乎到税收征纳工作任务能否按期实现,关系到门户网站是否健康发展甚至存续价值的体现,进而影响到国税的形象和税企关系。因此,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应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重视网络办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的部署,采取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岗位、人员,从组织、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的保障,制定落实相应的应急机制,确保网站能正常运转,出现异常问题能最快解决,做好网络办税的服务工作。

  二、上下沟通,建立服务运维机制

  目前网络办税管理存在凸显的问题是信息沟通不畅,包括内外沟通和上下沟通不畅,网络办税服务工作职责不清,为此省局将建立网络办税运维体系,确保网络办税服务业务的正常开展:

  1、建立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机制。各设区市局应指定辖区内一个办税大厅作为全市的网上电子申报咨询点,负责本设区市所有纳税人提出的各类网络办税问题的解答。咨询点应配置对网络涉税业务办理岗位技能水平较熟练的干部,设立2-3部咨询专线电话,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于10月底前上报省局并通过对外网络向社会公布。

  2、建立税务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联系机制。省局将设立网络办税运维小组,人员由省局和部分设区市相关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并依托机关内网建立税务机关间信息沟通平台(BBS),及时发布网站使用动态,故障提示信息,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工作量;建立内部问题提交反馈机制,各市咨询专线电话接听人员在现场解答问题遇到困难的,由省局运维小组负责及时答复。

  3、建立咨询岗位人员的培训上岗制度。省局将对各设区市局配置的咨询解答人员进行网上办税大厅所有功能及业务操作、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的培训,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同时要进行服务意识教育,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确保提供最优的纳税服务。

  三、征集意见,积极优化服务功能

  为进一步做好网站建设,各级税务机关应注重征集各方面用户对网站内容、运行、服务的意见,随时反馈省局。今后门户网站建设将侧重突出网站的服务功能:扩充和加强与征管密切的栏目,便于纳税人查询相关信息,及时提醒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启用短信提示功能,发布纳税人关心的税收征管动态,把平台办成征纳双方信息沟通的更加有效的桥梁。征集意见应广泛全面,不拘一格,群策群力,知无不言,不分先后,力争多为门户网站建设、为网络办税业务的开拓发展、为纳税服务的优化提升建言献策。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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