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1998]306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7-21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1998]306号     1998-07-21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局明确:我市所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如未使用计算机开发票的,应按文件规定尽快配备,否则不予以供应或审批自印发票。

  符合填开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规定的企业需申请自印发票,应提前一个月到我局所属主管征收分局(所)申请。1999年1月1日启用新版发票,企业1999年1月10日前将旧版发票送到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各有关分局在1999年1月15日前向市征管处书面报告缴销情况。

  附: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1号1998年6月16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1998年07月21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