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税函[2003]62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3-17
摘要: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监管,对纳税人违反现行税法规定,虚假申报,骗取税款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追缴已退税款,取消其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并按照《征管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国税函[2003]62号     2003-3-17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局:

  为规范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以下一并简称软件企业)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及集成电路产品(以下一并简称“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管理,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省软件产业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经省认定机构认定的软件企业,其软件产品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条 件的,向其主管国税机关首次申请办理退税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省软件企业认定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年末和本年的财务报表、本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四川省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审批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审批表》)、《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明细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明细表》),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5、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有权机构出具的产品知识产权的相关资料;

  6、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主管国税机关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应审核其真实性,对符合条 件的企业在《审批表》、《明细表》签署初审意见后,将两表逐级上报至省国税局,由省国税局按季下达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企业名单及软件产品目录。

  三、县级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省国税局下达的企业名单和软件产品目录,按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有关手续。对一次退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软沣企业,主管国税机关将上述第一条 规定的企业资料逐级上报省国税局单户审批。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应一律开具销售发票。对随同计算机硬件或其他货物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其销售额应单独开具销售发票或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单独注明。

  五、对既销售软件产品,又销售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单独核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软件产品的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已交税金等等。对难以准确核算软件产品进项税额的,应按照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其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划分进项税额比例的方法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六、一般纳税人必须将增值税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否则主管国税机关一律不予办理退税。对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完毕有关报批手续之前,其软件产品已发生销售的,在批准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后,可对该软件产品从第一笔取得的收入发生之日起计算退税。

  七、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监管,对纳税人违反现行税法规定,虚假申报,骗取税款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追缴已退税款,取消其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并按照《征管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八、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应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已有软件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补办报批手续。凡未列入省局下达名单或目录的企业及软件产品,2003年起不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补报的企业《审批表》、《明细表》等有关资料于2003年4月15日前报省局审批。

  附件:

  1、四川省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表(略)

  2、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明细表(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3月1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