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地税征[2005]79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4-08
摘要: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提出的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下,为加强税源管理推出的一项基本制度。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甬地税征[2005]79号         2005-04-08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地征管工作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并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将在适当的时候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听取专题汇报。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局。

  各地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提出的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下,为加强税源管理推出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现阶段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大工作举措,也是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地税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税收管理员在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密切征纳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当前税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以贯彻落实。

  二、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各级地税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调整机构,充实税收管理力量;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税源管理的需要,实行分类管理,在推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按纳税人所在区域或行业实行分片管理;要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及相关职责,优化税收管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行为;要加强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强化纳税服务意识,建立“分类管理、带事管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模式。

  三、积极推行,不断完善。实施新型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要求,各地要按照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规定,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坚持把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一个主体目标,同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充实新的内容,使之得以完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使税收管理员制度推陈出新;要坚持把是否有利于税源管理作为检验税收管理员制度优劣的标准,凡是有利于税源管理的措施都应当被吸收利用。通过不断实践、有序推进、积累经验,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税收管理员制度。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200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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