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税发[2007]183号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9-26
摘要:将“两个减负”的各项要求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对各项减负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诸如清理、简并各种报表、涉税资料等各项减负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等内容,进行逐项考核,确保“两个减负”落实到位。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7]183号     2007-09-26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

  “两个减负”工作涉及范围广,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成立“两个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由高世俊总会计师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稽查局、所得税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计划统计处、征收管理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征管处,具体工作人员由上述成员单位指定,以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和上下级国税机关之间的纵向协调,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从而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的负担。各州、地、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也要成立“两个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两个减负”工作。征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好“两个减负”工作。

  二、扎实有效地清理简并各种报表和涉税资料

  为了减轻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涉税资料负担,各地一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5号)要求,全面、认真清理本级要求下级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并按此通知列明的报表报送,各地不得随意增加。确实需要增加的报表,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报“两个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批准后填报。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国税函〔2007〕149号)要求,由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的有关审验证件的复印件在第一次审验时应注明“经审验与原件相符”并留存备查,将纳税人提供的证件复印件载明的各项基础信息及时录入“一户式”电子档案,及时根据纳税人变更后的证件信息更新电子档案的内容,不得要求纳税人再重复提供、重复报送涉税资料。三是清理规范征管表证单书。省局将对纳税人报送资料要求和简化优化征管业务流程工作统筹结合起来,一并清理、整合、规范,最终形成统一适用的税收征管表证单书范本。四是为了在税收实践中检验各种报表、涉税资料的清理、简并情况,省局将选择1-2个基层单位,派驻工作组进行跟踪调查,对优化前后的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检测落实实效,并对收集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

  (一)简并涉税调查事项。各主管国税机关要分类归并调查事项,集中开展相关调查。如新设立登记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普通发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等工作,都是在纳税人开业初期进行,调查核实内容基本一致,可由税收管理员一次到户调查核实、出具调查报告,反馈给综合受理岗位或其他相关岗位,各岗位据此对纳税人进行各项资格认定,以避免纳税人开业初期各种调查事项繁多、调查报告重复的问题。

  (二)规范办税厅服务事项。一是在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将纳税人需要到国税机关办理的各项事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处理,改变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事要“多头找”的现象。二是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认证、购买发票等工作按省局要求实行限时服务。三是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把“一窗式”管理应用于各类办税事务,在优化内部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探索推行“一窗式”服务全能化,做到所有涉税事项都可以在任何一个窗口办理,避免纳税人在多个窗口排队的问题。四是做到整个办税业务流程路径短、层级简、不重复,使纳税人办理每一项涉税事项都清晰明了。

  (三)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综合征管软件,直接打印两份《税务登记表》并经户主签字确认即可,其中一份传递给地税部门,不再要求纳税人填写纸质《税务登记表》。

  四、发挥信息化系统在减轻“两个负担”中的作用

  一是加快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网上申报步伐,提高申报效率,减少纳税人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的次数,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录入数据信息的工作量。

  二是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有效地发挥征管数据省级集中优势,提高各级税务机关为基层提供信息服务的准确性和实效性,逐步减少手工填报的报表数量,努力实现报表的自动抽取、生成、报送。

  五、严格考核,确保“两个减负”落实到位

  将“两个减负”的各项要求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对各项减负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诸如清理、简并各种报表、涉税资料等各项减负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等内容,进行逐项考核,确保“两个减负”落实到位。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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