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31号提案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9-26
摘要:税务系统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去年我省对互联网平台经济开展了调研,并从税务登记、税政政策、代开发票、日常风险管理等方面对规范平台经济企业税收管理进行指导。同时也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推动出台指导性制度文件,进一步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31号提案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互联网行业税务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互联网企业普法培训

  近年来,税务系统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拓宽宣传广度、提高辅导深度,增强税收法律法规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去年全省税务系统发放税费政策宣传资料50万册,发送提醒信息815万条,开展在线培训1096场次,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互联网企业的普法培训:一是继续抓实抓细税收普法,宣传好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二是推进税收政策直达快享,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实现全省范围内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的精准直达。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制作形式丰富、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产品,融合媒体推送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四是建设全省统一征纳互动平台,提供“7×24小时”税收政策智能咨询服务。

  二、关于对互联网企业进行网格化管理服务

  在管理方面,探索根据纳税人行业和规模、涉税事项、动态信用等级等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在服务方面,我省税务系统将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纳税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精准提供服务。今年我省将上线包含基础服务、征管互动等功能的征纳互动平台,更好地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管理服务。

  三、关于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

  近年来,我省税务系统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支撑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划转、“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下一步,我省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税收大数据建设为基础,打造运行稳定、体验良好、安全可控、开放共享的四川智慧税务,推动实现征收服务便利化、以数治税精准化、行政管理一体化、安全运维稳固化、基础资源集约化“五化目标”。

  四、关于自纠提醒和首违不罚

  目前,我省税务机关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省、市两级数据分析结果,对催报催缴等低风险事项采取信息化方式向纳税人推送提示提醒。下一步,将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高信用、低风险纳税人采取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容缺服务、精简资料流程等措施,提供便捷服务;对低信用、高风险者采取风险提示、加大管理审核力度、实施业务阻断等措施,防范税收风险。

  税务总局已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我省税务系统将抓好落实工作。

  五、关于严格监管互联网风险企业

  税务系统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风险企业监控,建立完善风险指标模型,健全事前、事中风险自动化监控预警、事后风险专业化应对的风险管理闭环联动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虚开走逃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理工作。下一步,税务系统将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六、关于建立互联网企业税务联盟

  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关于“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人员、事务上分离的要求,税务机关不能主导成立互联网企业税务联盟。互联网企业可依规成立互助组织,税务机关可在税收政策方面开展宣传辅导。

  七、关于创新监管模式培育川内企业

  税务系统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去年我省对互联网平台经济开展了调研,并从税务登记、税政政策、代开发票、日常风险管理等方面对规范平台经济企业税收管理进行指导。同时也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推动出台指导性制度文件,进一步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

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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