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工本费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8]196号 2008-10-29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工本费的通知》(渝价[2008]3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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