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发[2003]152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10-22
摘要: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家喻户晓的社会氛围至关重要。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特点,采取多种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和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发[2003]152号         2003-10-22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2年6月1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已修订,具体修订,请看正文标注。
  3.依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5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09月05日起,本法规“附件2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即开即奖管理办法”废止。目前全省只有定额发票是有奖发票。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深化普通发票改革,强化税源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有效发挥普通发票在税源控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局研究决定,从2003年11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款修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对强化税收征管、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普通发票管理仍存有不少矛盾和问题,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开具上下联不相符的发票以及消费者购物不索要发票的行为时有发生,致使税源监控效果不明显,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对激发广大消费者购物索要发票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发票监督管理,督促纳税人依法规范开具发票,有效遏制发票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普通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堵漏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感,充分认识在全社会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的重要意义。

  税屋提示——正文第一条中的“各级国税机关”修改为“各级税务机关”。


  二、[条款修订]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是今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之一,为此省局成立了由胡立升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财务处、信息中心和征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管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纳入当前国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普通发票即开即奖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按照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山东省发票即开即兑奖励及违章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鲁财税[2003]22号文件)的规定和省局制定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即开即奖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地普通发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普通发票即开即奖具体实施办法,将设奖原则、奖金额度、中奖概率、兑奖地点、兑奖程序等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并报省局备案。

  税屋提示——正文第二条中的“全省国税工作”修改为“全省税务工作”,“国税工作”修改为“工作”,删去“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


  三、争取支持,密切协作

  为确保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地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制约因素和解决办法,取得党委、政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要密切与财政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按照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家联合通知的要求,与财政部门协商好资金的拨付方式、结算程序、结算时间、兑奖预拨款等问题;要注意与地税部门加强协作,相互支持配合,扩大即开即奖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打击涉票违法犯罪行为;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加强联系,达成共识,将发票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合法有效凭证,使开具发票成为消费者选择商品和商家的重要参考条件;要积极争得社会各界的参与,为即开即奖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形成普通发票社会化管理体系,有效提高税源监控质量和水平。

  税屋提示——正文第三条中的“按照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家联合通知的要求,与财政部门协商好资金的拨付方式、结算程序、结算时间、兑奖预拨款等问题;要注意与地税部门加强协作,相互支持配合,扩大即开即奖活动的社会影响”修改为“要密切与财政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按照鲁财税[2003]22号文件的要求,与财政部门协商好资金的拨付方式、结算程序、结算时间、兑奖预拨款等问题”。


  四、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工作,涉及到广大开票单位、个人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各地一定要立足当地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周密组织,合理安排,有序开展。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即开即奖工作做出全面细致的部署,注重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财务、信息中心和征管等相关科(处)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信息保障、资金供应等各项工作做出合理分工与安排,以保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注重发挥发票管理专业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普通发票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及时将发票即开即奖有关信息用于日常税源管理中,以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各地要以此次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为新起点,充分发挥税收信息化在发票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发票库房和发票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配置必要的通讯、宣传设备,逐步提高普通发票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家喻户晓的社会氛围至关重要。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特点,采取多种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和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要在各商家,特别是有影响的大型商场和超市张贴或悬挂宣传画、宣传标语、宣传条幅等进行针对性宣传;要重点关注奖项兑付情况,尤其是对大奖的产生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效应,要追踪采访,利用报纸、电视等及时向社会报导,以扩大即开即奖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普通发票即开即奖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六、跟踪问效,及时反馈

  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是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反响和群众反映,注重发现、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疏漏之处,积极研究工作对策和有效措施。各地在即开即奖活动中遇到的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馈。为及时了解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各市请于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上报《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并附分析说明。

  附件: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领导小组

  2、[附件修订]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即开即奖管理办法(试行)

  3、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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