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的通报 深国税函[2007]39号 2007-02-09 各区、分局: 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我局按照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积极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在全体税务人员和服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于2006年12月25日圆满完成27049户防伪税控企业的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行基本情况 6-7月为准备阶段。市局流转税处等有关部门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在方案实施、流程设计、技术准备、专用设备配置、软件衔接、宣传培训等做了大量工作。对区、分局的防伪税控网络版软件进行了升级测试,确保了推行的顺利进行。7月29日市局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推行工作方案,各区、分局迅速落实,部门间全力合作,积极配合服务单位,在场地布置、培训教室、电脑设备配置、人员安排上大力支持,做好准备工作。 8-1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区、分局在推行过程中,先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再大规模推行。此外,结合税务登记证更换工作全面展开的情况,采用先易后难的策略,先WINDOWS版企业,后DOS版企业和特殊企业,先单机后主机共享用户,确保推行工作稳步进行。各区、分局在日常工作繁重、人手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合理安排,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加班加点完成了推行任务。其中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龙岗区局、南山区局、蛇口局、盐田区局提前近2个月完成任务,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原推行总数为28312户,经有关分局核实因部分企业注销等原因调整为应推行数为27049户,南山培训含部分蛇口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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