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税办发[1994]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更正桂税发[1994]207号文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4-06-10
摘要:我局于1994年4月29日以桂税发[1994]207号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因工作失误,该文所附的"广西区劳改局各下属单位名称"和广西劳教局"我局所属劳教单位"与政策规定不符。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更正桂税发[1994]207号文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税办发[1994]33号        1994-06-10


南宁、桂林、北海市税务局,柳江、柳城、宾阳、鹿寨、钟山、平南、罗城、南丹、百色市(县)税务局:

  我局于1994年4月29日以桂税发[1994]207号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因工作失误,该文所附的"广西区劳改局各下属单位名称"和广西劳教局"我局所属劳教单位"与政策规定不符。请收到此文后自行销毁原附名单,以本通知的附件为准执行。

  特此更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1994年6月1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