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2009]94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5-26
摘要: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此前有关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9]94号      2009-05-26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此前有关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鉴于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指标计算方法的调整,省国税局对《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进行了修订,表式附后。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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