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9-21
摘要: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2017-09-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的部署,对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由我局制定或由我局牵头主办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现行有效的20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8份,全文失效废止的5份。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份)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8份)

  3.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5份)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1日

关于《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的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重点清理了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有效践行税收法定原则。

  二、制定《公告》的意义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纳税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由我局制定或由我局牵头主办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中: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0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8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件。

  附件1

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份)

序号 文件名 发文日期 文号
1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征收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7年4月12日 榕地税发[2007]86号
2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07年12月25日 榕地税发[2007]295号
3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 2008年2月28日 榕地税通告[2008]1号
4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8年6月25日 榕地税发[2008]108号
5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告 2009年2月20日 榕地税发[2009]35号
6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废止或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09年11月17日 榕地税发[2009]194号
7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转发关于规范房地产权属转移涉税证明的通知 2011年10月14日 榕地税发[2011]142号
8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2年5月8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1号
9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值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12年9月13日 榕地税发[2012]151号
10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3年11月8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5号
11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所得税管征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年12月5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6号
12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双评估方式征迁安置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年12月9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7号
13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2014年7月22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1号
14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期限问题的公告 2015年4月29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1号
15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6年9月28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1号
16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2016年10月14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号
17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榕国税公告2011年第5号的公告 2017年1月12日 市国税市地税联合公告2017年第1号
18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7年5月11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第1号
19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年5月27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2号
20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有关政策的公告 2017年6月28日 市国税市地税联合公告(2017年第4号)


  附件2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8份)

序号 文件名 发文日期 文号 失效或废止条款
1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6年9月5日 榕地税发[2006]173号 第三条
2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函 2006年9月11日 榕地税函[2006]54号 第三条
3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管征的通知 2006年11月7日 榕地税发[2006]208号 第一条第(一)项“个人受赠房产转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执行”,第(二)项第1、2、3目,第二、三条及附件1、2、3
4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管征的函 2006年11月7日 榕地税函[2006]68号 第一条第(一)项“个人受赠房产转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执行”,第(二)项第1、2目,第二、三、四条及附件1、2、3、4、5
5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凭证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9月14日 榕地税发[2007]229号 附件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凭证的处理办法》中第二条第(二)项第1目中“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闽地税发[2004]291号)文件的规定”
6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 2009年2月20日 榕地税发[2009]36号 第四条第(二)项
7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09年5月14日 榕地税发[2009]80号 《实施意见》第十八条第(一)项第2目第(2)点、第(二)项,第十九条
8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 2011年12月22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3号 第二、三条


  附件3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文件名 发文日期 文号
1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2004年12月20日 榕地税征[2004]208号
2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年12月22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2号
3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 2009年4月17日 榕地税函[2009]12号
4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问题房产”过户委托代征税费的函 2009年9月22日 榕地税函[2009]71号
5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年10月17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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