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国税机关代开机打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12-20
摘要:“天津市国税机关代开机打发票” 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的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和对象。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国税机关代开机打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2011-12-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精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天津市国税机关代开机打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国税机关代开机打发票” 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的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和对象。

  二、“天津市国税机关代开机打发票”为平推式机打三联,第一联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存根联,印色为黑色。发票联采用52克无碳水印纸。发票代码为11200**70130。国税机关代开机打发票免收发票工本费。

  三、现使用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自2012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国税机关代开机打发票票样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