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重庆市)

来源:重庆税务 作者:重庆税务 人气: 时间:2019-01-01
摘要: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是降低个人税负。其中,《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持人]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将会给市民带来怎样的改变?减税红利如何才能装进每一个人的口袋?今天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安梅,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李春燕、纳税服务中心(宣传中心)主任陈松作客新华网,就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是降低个人税负。其中,《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主要内容是什么?

  [罗安梅]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年1月1日起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可以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在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和充分凝聚各方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

  《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

  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

  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主持人] 这些政策和每个人都相关,请问重庆市税务局如何进行政策宣传,确保每个人都知晓呢?

  [陈松] 加强宣传多措并举促进政策精准落地

  前期,我们在市内各大媒体上发布政策和配套文件,并通过群发手机短信等途径,第一时间把信息传递给公众。然后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播放公益广告、微视频等各种方式,对个税改革的重点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全市税务系统对个税的扣缴义务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安排专人进行入户解读和系统操作演练,保证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及时掌握政策和操作。

  在此基础上,我们不仅严格按照总局要求积极做好信息系统升级准备工作,还进行了全员培训演练,尤其重点培训我们的办税服务厅和12366等一线窗口人员,将日常解答的准确率纳入考核,积极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服务到位。

  目前,重庆税务系统就纳税人聚焦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培训答疑,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绿色咨询及办税通道、专设12366专家坐席进行答疑解惑,同时独立制作的解析视频、动漫、H5及图文解读在重庆各大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不间断持续播放,让市民更加了解和掌握个税改革的信息。

  我们还专门组织了“个税改革惠民众改革红包我会领”个人所得税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通过答题送红包,鼓励市民熟悉政策、学习政策。

  [主持人] 那如果市民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应该怎么进行咨询呢?

  [陈松] 市民可以拨打12366进行咨询

  市民如果有任何关于个税的疑问,都可以拨打12366进行咨询,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者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当然也可通过手机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咨询。

  [主持人] 咨询渠道还是很畅通的。社会各界都很关注个税新政,我们收集了很多网友提出的关于个税改革、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理解及申报操作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还请嘉宾给我们进行解答。首先是关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方面的问题,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李春燕] 可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报送

  好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主持人] 能不能讲解一下进入个税APP系统后,如何注册呢?

  [陈松] 个税APP支持两种注册模式

  目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主持人] 如何下载新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罗安梅] 在各地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新版扣缴客户端

  在各地电子税务局网站可以下载新版扣缴客户端,原扣缴客户端用户,可以通过本地直接下载升级。

  [主持人] 有网友问,说扣缴单位登录扣缴客户端后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两个蓝色按钮,这是什么意思、有何不同?

  [李春燕] 扣缴客户端有“2018年”“2019年”两种版本

  为了支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扣缴客户端进行了较大升级(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会自动升级)。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2018年”和“2019年”两种版本模式。“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可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报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主持人] 好的。那我们来聊一聊大家最关心的,如何采集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问题。如果使用个税APP,注册后如何录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呢?

  [陈松] 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实名注册个税APP后,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①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②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③填写专项扣除信息;④填写其他信息。

  然后,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①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就需要自己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②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那么就是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主持人] 好的。还有什么途径采集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呢?

  [陈松] 还有这些途径采集报送信息

  除了个税APP,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WEB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为了方便纳税人,提供了多种渠道可以下载模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也可以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下载。通过扣缴客户端下载时,扣缴义务人需在登录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主持人] 在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至扣缴义务人和选择年度自行申报有什么不一样?

  [罗安梅] 两种方式都可以

  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机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申报方式。

  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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