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在试点地区提供“发票网上申领、EMS线下免费配送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3号 2018-9-3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纳税人便利化办税需求,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经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决定向试点地区纳税人提供“发票网上申领、EMS线下免费配送”服务。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试点时间:2018年9月1日——10月31日。 二、试点地区(25个):西宁市城北区、城东区、城西区、城中区、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县;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互助县、民和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海北州海晏县、门源县;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果洛州玛沁县;玉树州玉树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 三、服务内容:纳税人网上申领发票、邮政EMS线下免费配送。 四、试点地区配送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局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8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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