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税函[2013]5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举办第三届“以税说事(法)”税收动漫创意大赛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2-19
摘要: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为加深社会公众对税收的了解、理解和认知、认同,深化“以税说事(法)”税收宣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署,省局决定举办第三届“以税说事(法)”税收动漫创意大赛。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举办第三届“以税说事(法)”税收动漫创意大赛的通知

浙地税函[2013]52号       2013-02-19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省局创新税收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税收动漫宣传,使税收知识以更加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提升了宣传效应。省局已成功举办了两届“以税说事(法)”税收动漫创意大赛,选取多部优先作品在浙江经视、浙江在线、浙江地税网站等多个平台展播,并结集出版优秀动漫作品集,下发到全省各地联播,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尤其是2012年从大赛中选取的优秀作品在第八届全国税收宣传动漫大赛获得了组织奖、特等奖等7项大奖。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为加深社会公众对税收的了解、理解和认知、认同,深化“以税说事(法)”税收宣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署,省局决定举办第三届“以税说事(法)”税收动漫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动漫说法、动漫说事。大赛面向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地税机关及干部职工,围绕税收为国聚财、调节经济和改善民生的职能,紧扣“以税说事(法)”、和谐税收的主题,通过动漫创意作品,生动形象地普及税法知识,展现税收助推转型升级、支持创业创新、“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促进民生改善、调节收入分配等作用。尤其是在复杂经济税收形势下,着力宣传地税部门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帮扶中小企业解困、不断推进民生改善”政策举措和职能作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营造和谐的税收舆论环境。

  二、大赛时间

  2013年2月20日至5月31日

  三、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请拷入光盘,填好参赛表后,一并邮寄参赛。

  邮寄地址:杭州市体环二路1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人:傅白水、唐亮

  电话:0571—87668735、87668755

  四、大赛规则

  大赛规则、报名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根据各单位组织选送作品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项

  获奖作品将在浙江经视·阳光行动、浙江地税网站、浙江在线·地税频道等平台展播。同时,选送获奖作品参加全国第九届税收宣传动漫大赛。

  动漫制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局,联系人:傅白水、唐亮,电话:0571—87668735、87668755。

  附件:

  1.第三届“以税说事(法)”税收动漫创意大赛参赛规则

  2.第三届“以税说事(法)”税收动漫创意大赛报名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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