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70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5-05
摘要:加强与社保、发改、财政、农业、科技、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建立健全部门常态化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联合培训、宣传、项目争议解决、信息共享、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监督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确保各部门优惠政策执行口径一致,政策落实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706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706号提案“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释放内需潜能的建议”答复如下:

  省税务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利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纳税人之家”等为民服务举措,有效帮助乡村振兴企业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为实现我省乡村振兴发展的目标积极贡献税务力量。

  为了落实好涉农税收政策,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涉农税收政策落实力度。梳理支持农品生产、加工、销售,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等促进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鲁税通等方式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宣传辅导,优化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掌握税费优惠政策。组建税收政策服务团队,深入了解涉农企业深层次的需求和期盼,为企业量身打造涵盖优惠政策、税收风险、纳税服务、经营态势在内的全周期税收解决方案。二是及时跟踪问效。定期开展优惠政策效应分析,掌握政策落实的最新动态,确保数据清晰、享受准确,及时、有效地提出落实建议。利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涉农企业供需分析,为购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服务,打通上下游乡村产业链条,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三是推进协同共治。加强与社保、发改、财政、农业、科技、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建立健全部门常态化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联合培训、宣传、项目争议解决、信息共享、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监督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确保各部门优惠政策执行口径一致,政策落实一致。

  税制改革属于中央事权,省级税务部门没有相关权限。针对委员提出的“加快税收结构变革,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形成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新税制”的建议,我局将开展调研工作,详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我们无权满足的部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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