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5-29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加工贸易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公告如下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2012-05-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加工贸易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抵、退税管理,自2012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