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发[1995]115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5-04-05
摘要:严肃税收法纪,严格减免税审批程序。为了维护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坚持税法统一,税权统一的原则.各地涉外税务部门要通过这次全国性税收执法检查,纠正各种违背新税制的行为,坚决杜绝随意交通政策,各自为政、擅自制定税收优惠的做法。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豫国税发[1995]115号           1995-04-05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改革开放以来,涉外税收征管制度逐步完善,征管工作不断加强,保证了涉外税法的正确贯彻实施。九四年,全国实施新税制,涉外税收征管工作又面临着许多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的迅猛发展,涉外税收征管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堵塞漏洞,保证新税制顺利贯彻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现作如下通知:

  一、严肃税收法纪,严格减免税审批程序。为了维护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坚持税法统一,税权统一的原则.各地涉外税务部门要通过这次全国性税收执法检查,纠正各种违背新税制的行为,坚决杜绝随意交通政策,各自为政、擅自制定税收优惠的做法。对国家统一规定的所得税减免,超税负返还,出口退(免)税等优惠政策的审批,各地要建立健全税收优惠申请、审核、报批、检查制度,完善审批手续,不得越权审批。当前,各级涉外税务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领导,抓住税法宣传的有利时机,充分认识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顾虑,排除困难,把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同坚持持依法治税维护国家权益和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的审核上报工作。超税负返还政策是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这一政策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各级税务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对超税负企业要逐户建立专项档案,使超税负返还工作规范化。关于审批权限,各市地要严格执行省国税局豫税函发[1995]060号文件,不得自行审批。各地对超税负企业税款的征收,要按月足额入库,不得采取变通政策,按原工商统一税负征收入库。凡自行采取变通政策,造成企业欠税的,要尽快补缴入库,并按规定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三、认真做好涉外税收稽查工作,逐步建立我省涉外税收稽查队伍。根据全国税务局长会议要求今后税收工作的重点要向征管转移,征管的重点是稽查,抓好稽查工作是落实强化征管的重要措施。结合我省涉外税收工作的现状,我省涉外税收工作的重心应向征管、向稽查转移。而稽查的重点放在漏管户、欠税大户、亏损大户、违章户的检查,放在反避税审计上。为此,市、地级涉外税收管理部门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固定涉外税收稽查人员,现有的涉外税收人员,要进行相应地调整,向稽查倾斜人员不足的,要尽快予以补充,充实的人员要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与此同时,省国税局将有计划地对现有涉外税务稽查人员进行培例,着重强化现代会计实务,税务检查技巧和计算机等方面的训练,以提高稽查人员素质。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支适应新税制要求的涉外税收稽查队伍,并逐步建立健全一套适应我省情况的涉外税收稽查制度,完善涉外税收检查规程,使我省涉外税收稽查工作走上规范。

  四、认真抓好反避税工作。反避税是九五年涉外税收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领导应当重视这项工作,提高对反避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反避税工作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在确定审计工作人员,选定审计对象,实施重点审计、进行举证调查、谈判确定调整方法等方面要周密布署,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当前,结合我省情况,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抓:一是对连年亏损而又连年不断扩大投资的“常亏不倒户”;二是减免税期过后出现亏损或比同行业盈利水平低的企业;三是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避税情况,各市地在安排每年的税收稽查工作时,要注意发现上述类型企业,选择好审计对象,组织调查审计力量,做到查一户,落实一户,建立一户审计档案,同时认真做好典型案例的总结、汇总、分析工作。从今年起,省局将建立反避税工作上报制度;各市、地在对避税企业调查的基础上,每年元月31日前将有问题企业的有关资料、发现的问题及年度反避税工作计划、审计重点上报省国税局,年度终了各市、地要把年度反避税审计工作总结上报省国税局,并附详细的案例和审计过程。省国税局将建立有问题企业,及全省反避税资料档案库,并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对重大案件,组织审计人员进行重点审计。各市、地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争取今年在反避税工作上有所突破。

  五、认真执行征管三项制度。即:一是要以票管税,对欠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定期限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到领用新的专用发票之前,清缴上期欠税;二是建立税款过渡帐户,对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银行要开设税款专用帐户,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三是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做到发生的欠税,一律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六、积极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退税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退税工作是一项新业务,按照国家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产品,符合有关条件,手续齐全的,可予以办理退税。各市地国税局要摸清新办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情况,做好退税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尽快适应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工作的辅导与管理,严格审批企业申请办理免税抵扣和退税手续,逐步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杜绝骗税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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