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税函[2001]141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12-11
摘要:自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我省大中型企业中使用后,各地在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保证企业所得税及时均衡入库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好的经验。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2001]141号        2001-12-11

  税屋提示——依据湘国税函[2007]492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08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自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我省大中型企业中使用后,各地在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保证企业所得税及时均衡入库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好的经验。但各地也反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比较繁琐复杂,不适合纳税人用于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

  为便于征管和方便纳税人,省局特制定“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该表已录入湖南国税征管软件4.30版。从2002年开始,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均应使用该表。该表由各地自行印制。使用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及填报说明.docx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0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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