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发[2015]8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全区经济稳增长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5-15
摘要:全区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预算法,落实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要以“按计划要求努力、按依法原则征收、坚决禁止收过头税”为刚性原则,牢固树立依法征税的法治理念,应收尽收,严禁多收、超收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行为,实现税收收入真实、无水分增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全区经济稳增长的意见

桂国税发[2015]81号        2015-05-15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税总发[2015]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服务全区经济稳增长工作,现结合全区国税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坚持依法治税服务经济发展在国税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2015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稳增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区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同时,我们应注意到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广西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我区已进入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的困难、矛盾突出。各级国税部门对此需引起高度重视。

  经济发展是税收增长的重要源泉,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稳增长的工作部署,就是要求国税工作必须着眼于地方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地方经济增长点,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稳定增长。全区各级国税部门,要从全局和大局上透彻理解稳增长的战略意图,殚精竭虑承担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职责,坚决服从和服务广西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广西经济快速发展,为广西深入实施“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确保实现全区经济稳增长目标贡献国税力量。

  二、坚持依法征税,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增长,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区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预算法,落实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要以“按计划要求努力、按依法原则征收、坚决禁止收过头税”为刚性原则,牢固树立依法征税的法治理念,应收尽收,严禁多收、超收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行为,实现税收收入真实、无水分增长。

  (二)全面加强税收征管。一是广大国税干部必须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按照法定权限行使税收征管权力,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权力约束机制,真真正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为纳税人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为实现全区经济稳增长保驾护航。二是严格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完善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行为,有力支持广西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战略计划,为广西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扎实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各级国税部门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包括改善民生、环保、小微企业在内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结构性减免税政策,保证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红利,鼓励和引导企业将自身的发展壮大与税收政策的调控导向有机结合起来,扶持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各级国税部门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同时强化调研分析。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帮助企业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积极为企业发展壮大出谋划策。

  三、按照中央部署,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深入服务广西经济稳增长

  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充分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性服务业等行业“营改增”试点扩围准备。各级国税部门要按要求做好试点纳税人调查摸底、接受确认工作等基础工作,加强与地税局等单位的沟通,保证“营改增”工作平稳运行,无缝对接。同时,要高度重视“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工作,发挥好税制改革在解决重复征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劳动就业等方面良好的政策效应,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助力广西经济稳增长。

  四、确保金税三期上线运行,提升技术手段,积极助力广西经济稳增长

  根据税务总局决定,广西国税系统被列为全国税务系统金税三期第一批正式上线使用运行单位。目前,系统的技术手段难以支撑税收改革发展的新常态要求,已出现顾此失彼,漏洞百出的状况,基层苦不堪言。金税三期工程的全面实施,将有力促进税收业务管理、行政管理的重组和优化,对税收管理和服务带来革命性影响,使税收工作面貌发生根本变化。金税三期的上线对全面深化税制改革、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具有里程碑、划时代的意义。

  各级国税部门要落实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和自治区国税局党组要求,全面认识金税三期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牢牢把握上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工作针对性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其路线图、时间表,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金税三期按质按时在系统成功上线平稳运行,确保对外服务质量不下降,确保内部管理正常有序,确保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有力。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技术手段,全面服务广西经济稳增长。

  五、强化纳税服务,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全面支持广西经济稳增长

  (一)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是为实现便民办税措施提档升级,确保“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发力,2015年广西国税系统将深入开展“国税专家政策服务千户非公企业、税银征信合作服务千户小微企业、党员干部走访服务千户重点企业”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三个一千”主题活动)。

  各级国税部门务必迅速行动起来,精心谋划,加强宣传,大胆创新,切实开展“国税专家服务、税银合作扶持、党员干部走访民营企业”等活动,让“三个一千”主题活动成为广西国税适应新常态、发挥新税风的具体行动,解决企业最突出、最关心的税收问题。推广应用和不断完善“办税便利通”系统,推出本土化、实效性的多元办税方式,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实现涉税事项“全区通办”。

  (二)开展“汇集八方力量,扶持企业发展”活动。联合自治区地税局、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部门,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法律援助、金融扶持等支持,助推企业发展。

  (三)继续推动纳税信用增值。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开发“税贷通”“税易通”等新型金融产品,打破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助力企业发展。

  (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一是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宣传。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梳理促进当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选取影响经济增长的热点问题,从经济税收的角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二是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网站和报纸、电视、广播、主流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打造“郭税官咨询台”“国税在身边”等宣传品牌,切实将优惠政策信息全面及时、准确无误地传递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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