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发[2013]81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职业道德先锋集体”“职业道德先锋个人”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10-22
摘要:近年来,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文明委关于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部署,省局下发了《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方案》(辽地税发[2012]63号),按照方案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开展了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职业道德先锋集体”“职业道德先锋个人”的决定

辽地税发[2013]81号        2013-10-22

各市地方税务局,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文明委关于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部署,省局下发了《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方案》(辽地税发[2012]63号),按照方案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开展了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地税系统职业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省局党组决定今年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职业道德先锋集体”、“职业道德先锋个人”评比活动。按照《全省地税系统开展“职业道德先锋集体”、“职业道德先锋个人”评选活动方案》(辽地税办发[2013]15号)要求,经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省局相关部门严格评审,并报请省局党组会议通过,决定授予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五爱税务所等10个单位“全省地税系统职业道德先锋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沈阳市皇姑区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一科科长曲开颜等20名同志“全省地税系统职业道德先锋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要虚心向他们学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扎扎实实落实好中央、省委和省局关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推进辽宁老工作基地振兴、树立地税行业新风、构建和谐税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全省地税系统“职业道德先锋集体”名单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