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税地[1994]138号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对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征收印花税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4-04-20
摘要:对股份制企业如何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有关政策精神,现明确:对股份制企业在成立时应即就注册资本金汁算缴纳印花税。对已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各基层局应立即组织对其进行补征印花税。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对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征收印花税的通知

大税地〔1994〕138号            1994-04-20

各市(县)、区税务局、各分局、稽查大队:

  股份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的新型企业。两年来,我市经体改委批准成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有80多家,但其注册资本金如何贴花问题,一直没有明确。股份制企业的股份组成情况各异,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组建而成的股份制企业,其股份包含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一个股份制企业虽然是以某原企业为主体组建而成的,但企业的所有制形成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企业的名称改变了,需新设资金帐簿,新领营业执照,重新税务登记。对股份制企业如何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有关政策精神,现明确:对股份制企业在成立时应即就注册资本金汁算缴纳印花税。对已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各基层局应立即组织对其进行补征印花税。以后年度,对股份制企业应就资金增加部分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

  此通知。

大连市税务局

1994年4月2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