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税发[1995]64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大连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有关征管业务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5-03-10
摘要:实行关联企业申报制度,按《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的界定,凡属关联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关联企业名单和主要的经济业务往来情况(表式将由市局统一设定)。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大连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有关征管业务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大国税发[1995]64号             1995-3-10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大连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中有关业务问题处理意见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告制度,增强税收政策的透明度,采取必要形式,使各项税收政策贯彻到位。

  1.凡属市人大颁布的地方法规及政府颁发的地方行政规章,均以在大连日报上刊登的形式告知纳税人。

  2.属市局下发的税收政策文件,以税收文件汇编形式告知纳税人。

  3.只涉及个别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调整,由市局或主管税务机关以文件形式送达给纳税人。

  4.重大的和涉及范围较广的税收政策调整应组织办税人员集中培训辅导。

  5.主管税务机关应为纳税人阅知税法提供条件,并进行免费的咨询服务。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办税人员应按《大连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和市局的规定参加办税人员的资格培训,各分局应在市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实行考试发证,以保证工作质量。

  三、对承包、租赁经营业户应按《大连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和税收管辖范围划分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四、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必须在缴税期限前三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办理缓税手续,所缓税款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应报市局审批。

  五、实行关联企业申报制度,按《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的界定,凡属关联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关联企业名单和主要的经济业务往来情况(表式将由市局统一设定)。

  六、认真执行纳税担保的规定,不得随意收取或免收纳税保证金(或不要求提供纳税担保人)。各局征管部门要建立纳税保证金专户。纳税保证金除按规定抵缴税款外,不得挪作它用。

  七、加强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凡个体业户偷、抗、骗税款在1,000元以上的,其他纳税人偷、抗、骗税款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立案查处,处罚幅度不得低于50%,查补税款应依法课征滞纳金。

  八、各局应与金融单位联系在征收窗口设税收专柜,方便纳税人办税,控制和简化入库过程,实现纳税申报、征收入库、催报催缴、违法处罚四同步,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设税款专项帐户过渡。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