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3]348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2002年度呆帐准备金分解指标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7-30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令)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02年统一计提并调剂使用呆帐准备的批复》(京国税函[2003]470号),现对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2002年度呆帐准备金12932万元的指标分解(见下表)予以确认。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2002年度呆帐准备金分解指标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3]348号       2003-07-30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福建省分行2002年度调剂使用呆帐准备金的函》(建闽函[2003]666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令)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02年统一计提并调剂使用呆帐准备的批复》(京国税函[2003]470号),现对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2002年度呆帐准备金12932万元的指标分解(见下表)予以确认。请知照。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7月30日

2002年呆帐准备金分解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行别 呆帐准备金
全省合计 12932
核算中心 263.60
营业部 247.00
城东支行 749.80
城南支行 851.40
城北支行 560.00
广达支行 618.30
泉州分行 3547.10
漳州分行 1054.30
南平分行 698.40
三明分行 1335.70
龙岩分行 1444.40
莆田分行 885.30
宁德分行 677.00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