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税所发[1999]145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11-02
摘要: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晋国税所发[1998]127号),山西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规定到1998年底已执行到期。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9]145号      1999-11-02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晋国税所发[1998]127号),山西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规定到1998年底已执行到期,现将1999年及以后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山西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1999年继续以山西省石油总公司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各石油汇缴成员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后逐级汇缴,未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税款就地入库;纳税申报表填报不实的,查补税款就地补缴入库。

  二、从2000年1月1日起,山西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一律就地缴入中央金库。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1999年11月02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