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税人核对税务登记信息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天津将在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请目前尚未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手续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2013年12月30日前与当地国税机关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以免影响正常经营。 天津市国税局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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