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监规[2023]2号 深圳市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10-08
摘要: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筛选挖掘有潜力、有市场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提高不良容忍度。

  四、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十五)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持续完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安排,优化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完善创新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塑造高水平创新资本循环机制,完善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减持等基础制度,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推动更多长期资金入市。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塑造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建设高质量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衍生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板块,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指数体系。(责任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福田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六)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优势和工具丰富、资源集聚的平台优势,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实现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的深度融合。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和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生态体系,为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科技型企业投融资对接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探索形成赋权形式、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制度,打造为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确权和转化的平台。突出科技引领,打造贯通交易前、中、后全流程的智能化科技成果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七)实施“星耀鹏城”上市培育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发展“星耀鹏城”行动,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地方上市培育品牌工程,搭建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实施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充分发挥深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整合资源为拟上市企业赋能。完善企业上市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切实解决上市前有关问题。建立企业上市数据库,不断完善数据库功能。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海外融资和境外并购业务,引进海外技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

  (十八)建设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打造地方性金融数据及征信服务基础设施平台,深度挖掘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政务数据面向金融场景的有序合规开放。推动地方征信平台与深i企、深圳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平台高效联动,加快征信数据在金融服务场景应用落地,助力银行、债券市场风险识别,提升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跨境征信试点,探索深港征信互通。鼓励地方征信平台优化征信服务,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等提供融资服务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前海管理局)

  (十九)强化企业库对接服务。聚焦“专精特新”、“20+8”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建立早中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优质企业项目库,协调组织银行、保险、创投、地方金融组织等机构赴各区、各园区开展投融对接会。建立面向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的募投项目库。建立企业项目库与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深i企”、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机制,优化重点企业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各区)

  (二十)建立高水平的智库研究平台。整合产业部门、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等多方资源,搭建科创金融领域高水平智库研究平台,通过分类分册建立企业数据库、建立科创金融领域专家库、总结行业最佳实践案例等方式,及时跟踪研究科创产业发展的最新前沿。发挥深圳金融行业“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作用,重点培育“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整合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需求和高等院校课题组的研究优势,打通信息渠道,建立产学研融合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

  六、其他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生效,有效期5年,有关奖励补贴支出根据市财政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拨付。

《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科技金融作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市区两级基本都建立了支持科技创新直接、间接融资的政策支撑体系。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科技金融发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仍面临着一些有待解决的痛点难点,科技在进步,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也要不断跟着按“升级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授权改革清单要求,近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科技创新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共提出了20条工作举措。通过制定和实施《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包括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其他说明事项。

  第一部分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共4条措施。一是优化科技信贷体制机制。从完善监管考评机制、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信贷规模、开辟科创贷款绿色通道、用足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信用风险评估能力等方面加强银行机构科技信贷服务能力建设。二是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创新债券市场服务科创企业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等。三是强化科技保险的作用。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研发和推广科技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试点,继续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等。四是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加强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项目攻关金融支持,发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科创贷款贴息贴保的作用,鼓励发行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公募REITs、推动科技型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等。

  第二部分是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共7条措施。一是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推动有条件的区打造高质量的科技金融集聚区,并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石岩湖科教城以及深圳高新区等形成高效联动。二是开展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区率先探索建立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入驻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重点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的融资需求,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三是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动设立一批科技支行,引导银行机构对科技支行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利率定价等业务权限,并在信贷资源和绩效考评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四是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方式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业务发展。五是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新模式。依托市融资担保基金创新推广“政银担”“政银保”等线上融资模式,发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等。六是鼓励“股权+债权”模式创新。完善“股权+债权”有关监管考核机制,授权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开展“股权+债权”模式创新试点,探索“深圳商行+香港投行”“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等。七是实施“首贷户”培育工程。引导银行机构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金融监管部门将银行机构首贷户拓展工作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鼓励各区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首贷户”培育计划。

  第三部分是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共3条措施。一是培育发展风投创投产业集群。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环境,聚集国际国内知名风投创投机构,促进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等。二是优化“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鼓励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产业链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推动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等。三是创新产融对接机制。建立联通风投创投机构与科技创新项目的对接机制、引导风投创投机构重点支持我市“20+8”产业集群等。

  第四部分是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共3条措施。一是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塑造高水平创新资本循环机制、塑造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二是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为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确权和转化的平台。三是实施“星耀鹏城”上市培育行动计划。搭建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完善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建立企业上市数据库、支持科创企业开展海外融资和境外并购业务等。

  第五部分是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共3条措施。一是建设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面向金融场景的有序合规开放,加快征信数据在金融服务场景应用落地,探索深港征信互通等。二是强化企业库对接服务。建立早中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优质企业项目库、面向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的募投项目库,推动企业项目库与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三是建立高水平的智库研究平台。搭建科创金融领域高水平智库研究平台,培育“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等,建立产学研融合体系。

  第六部分是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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