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地税发[2000]224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8-01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报经省政府确定,对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0]224号       2000-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报经省政府确定,对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08月0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