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微企业主动联系所属市、县(区)总工会进行备案,填报《信阳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由所属市、县(区)总工会于每年的7月和12月集中返还工会经费(筹备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137333.html

2020-06-16

河南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试点工作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2d/137420.html

2020-06-12

河南省法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156409.html

2020-05-01

河南省法规

以上所有号码均已申请认证,对支持认证服务的手机,系统将自动识别并显示河南税务logo和名称。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136583.html

2020-04-29

河南省法规

对于减半征收的各类大型企业,在减半征收的基础上再进行下调,减半期结束后重新按照原统筹地区基金可支付月数计算下调比例。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138294.html

2020-04-28

河南省法规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36653.html

2020-04-26

河南省法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进一步做好我省稳就业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83/136415.html

2020-04-17

河南省法规

各县(市、区)税务部门要及时梳理研发项目,6月30日前将有异议的项目转请至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逾期不再转请。各省辖市科技局或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于8月7日前通过原渠道将鉴定意见反馈税务部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36341.html

2020-04-13

河南省法规

中介机构须如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https://www.shui5.cn/article/8c/136343.html

2020-04-10

河南省法规

各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5日(周五)前邮寄至河南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https://www.shui5.cn/article/e1/136342.html

2020-04-10

河南省法规

涉及企业改革的处理。自国发〔2017〕49号文件印发之日起,划转范围内企业实施重大重组,改制上市,或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改革事项,企业改革方案应与国有资本划转方案统筹考虑。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136443.html

2020-04-08

河南省法规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受理全省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具体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22号(邮政编码:450008,联系电话:0371-56989680)。

https://www.shui5.cn/article/de/136128.html

2020-03-31

河南省法规

按照5号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8/136139.html

2020-03-31

河南省法规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136104.html

2020-03-31

河南省法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精神,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各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市县财政平稳运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136136.html

2020-03-26

河南省法规

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我们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经营诉求收集活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henan.chinatax.gov.cn)的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35945.html

2020-03-23

河南省法规

纳税人减免租金超过1个月(含)、不足1个半月的,可申报免缴1个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超过1个半月(含)、不足2个半月的,可申报免缴2个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超过2个半月(含)的,可申报免缴3个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135812.html

2020-03-16

河南省法规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部门要共同做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落实情况的统计和效应分析,要统一工作要求,规范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和方法,要联合开展统计工作,联合审定社会保险费减免和缓缴情况,按期向省报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35794.html

2020-03-06

河南省法规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凡涉税服务所有单位,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办理涉税收费登陆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免费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网上涉税涉费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44124.html

2020-03-05

河南省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称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94/135569.html

2020-03-03

河南省法规

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申请人员缓缴的社会保险费。需要提醒的是,为更好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企业在减、免、缓缴期内人员发生增减的,应及时通过线上等形式进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b7/135611.html

2020-03-02

河南省法规

开复工后,施工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体温检测仪器、设备、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消毒用品、日常预防药品等用品用具以及用于隔离防护的消毒室、观察室、现场医疗室、食品安全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和清运等费用,根据发承包双方签证,据实计取。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135949.html

2020-02-27

河南省法规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财务报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36531.html

2020-02-20

河南省法规

积极引导缴存职工通过政务平台、网上营业厅、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对无法线上办理的,可倡导职工疫情结束后再到现场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和错峰办理,合理分流人员减少人员聚集。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135381.html

2020-02-19

河南省法规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将待验证信息(包括:已上传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以及本张发票对应的版式文件),并分别提交到以下邮箱:国家税务总局邮箱地址:dzfptax@163.com,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邮箱地址:dzfptax_hn@163.com。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135297.html

2020-02-17

河南省法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服务的同时,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35294.html

2020-02-17

河南省法规

强化企业外贸出口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外贸企业,帮助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鼓励中国信保河南分公司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保单融资等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d5/135337.html

2020-02-13

河南省法规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现就我省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出以下要求。

https://www.shui5.cn/article/31/135130.html

2020-02-07

河南省法规

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策、业务咨询和工作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将通过网站发布,请予以关注。原计划组织的有关培训延迟举办,届时另行通知。请各地结合实际,将有关会计管理和服务事项及时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99/135107.html

2020-02-06

河南省法规

在政府特殊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中,向在疫情防控中取得显著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人才倾斜。依托“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对在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研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主要参与人,优先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https://www.shui5.cn/article/79/135074.html

2020-02-06

河南省法规

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费缴纳、支付宝、当地税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各电子缴费渠道或自助缴费渠道缴费(具体见各合作银行的微信公众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以及各类自助缴费终端)。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34902.html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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