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的各分行将该项贷款贷给企业时,与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不属上述税法规定的免税范围,不能免征印花税。特此函复。
关于从事商事、产权转移等行为,不书立、领受凭证是否征税问题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凡不书立。领受有关应税凭证的,均视为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不能征收印花税。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在按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填报《土地使用税申报登记表》,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填报《土地使用税申报鉴定表》 (附表式一、二)。
印花税开征后,如印花票尚未收到的县,对汇总纳税单位可以汇总纳税;对以缴款书代替贴花的,可用缴款书征收;对自行贴花的纳税人,在凭证有效期内,应在印花税票到达后补贴。
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自用车船可免税到一九八九年底,其职工使用的车船应照章征税。但对符合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条件的职工使用的车船,可同时给予免征车船使用税。
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境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税或免税。
对无银行存款可扣的纳税人,经市、县税务机关批准,可酌情扣留其的经营的一定数量的货物,作为纳税保证金,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将留物变卖抵缴税款、罚款、滞纳金。
钟山县税局反映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桂建施字[87]第8号文对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的税率规定采取按纳税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来确定,与税法不符,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82]73号文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关于:国家的税收法令规定,必须集中统一。
关于县级市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第四条已经明确,县级市是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城市,市区应适用7%的税率。你市属国务院批准的建制市,应按7%税率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要保证用于本地的城市、乡镇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没。具体安排由城建主管部门作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区外业户(包括个人)到我区境内从事经营,按规定在我区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应在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按纳税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