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2012]97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12-25
摘要:加强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制度建设,要深化告知制度、完善回避制度、强化陈述申辩和听证制度、严格说明理由制度、落实重大执法事项合议与备案制度等,进一步构建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长效机制。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皖地税[2012]97号                          2012-12-25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2]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重要性。税务行政裁量权是税收职权的重要内容,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切实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真正将其作为新时期地税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抓手,不断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切实明确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基本要求。要在合法与合理行政原则下,准确把握税务行政裁量权的科学内涵。要结合税收职权清理、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制、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全面摸清现行有效的税务行政裁量权范围。要将公正裁量、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等作为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重中之重,着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建立健全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制度和机制。加强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制度建设,要深化告知制度、完善回避制度、强化陈述申辩和听证制度、严格说明理由制度、落实重大执法事项合议与备案制度等,进一步构建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长效机制。当前要重点做好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顶层设计,省局近期将制定下发具体裁量基准,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在制度框架内运作。

  四、不断加强对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税务行政裁量权涉及税收执法各个环节,既是地税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也是衡量依法行政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各地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地税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到统筹部署,法制机构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为深入推进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此外,要加强调研分析和层级指导,及时解决问题,定期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在税款征收、许可审批、保全强制等领域推行行政裁量权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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