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13]17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7-29
摘要:为切实推进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运行,根据《辽宁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3]19号)及全省营改增改革暨财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3]17号      2013-07-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丹东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运行,根据《辽宁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3]19号)及全省营改增改革暨财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改革,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改善我市服务业发展环境,为促进丹东经济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部署,做好预案

  增强改革的前瞻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完善各项制度安排,实现各项工作措施的综合配套,做好征管的各项准备工作。研判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实现各项预期目标。

  (二)规范运行,平稳过渡

  严格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做好改革前后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及征管的衔接工作。及时制定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保证改革工作平稳规范运行。及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三)积极稳妥,扎实推进

  营改增改革是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牵涉面广,影响深远,必须积极稳妥实施。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试点改革稳步推进。

  三、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市营改增改革工作,成立丹东市营改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部署我市营改增改革工作,统筹把握改革工作进度,强化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 长:孙 轶 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于一贫 市财政局局长

  于富华 市国税局局长

  丁庆武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服务业委、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和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丹东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意见,研究确定我市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试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工作,指导基层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确保我市营改增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四、部门分工

  (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与推进改革工作;会同税务部门加强与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沟通联系,争取政策指导和帮助;测算分析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协调部署,掌握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进展情况;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做好媒体宣传工作等。

  (二)市国税局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营改增改革的各项征管准备工作,会同市地税局研究交接手续和交接问题的处理办法,做好改革涉及的纳税人户籍接收、试点纳税人认定培训和相关征管系统软件硬件的准备工作;组织纳税人模拟申报、缴库,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改革运行质量跟踪分析,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分析改革前后相关行业的税收政策和税负的变化以及监控分析税源变动情况。

  (三)市地税局

  主要负责认定改革行业的纳税人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将相关纳税人户籍和征管资料传递给国税部门,会同市国税局研究交接手续和交接问题的处理方法;统计改革行业纳税人税收收入等征管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改革前后相关行业的税收政策、税负变化的比较分析。

  (四)市直其他部门

  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服务业委、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和市统计局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改革情况跟踪,调研并分析研究改革工作对相关产业、行业及上下游企业的影响,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根据改革工作需要和进度做好政策宣传、讲解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

  按照市营改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营改增改革工作。

  (二)征管信息移交阶段

  市营改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营改增改革相关政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财税部门重点做好业务培训及各项征管准备工作;地税部门组织对营改增所涉及纳税人进行整理认定,并与国税部门进行征管数据移交,共同完成纳税人确认工作;其他成员单位重点研究分析改革工作对本行业的影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此项工作应于6月末前完成。

  (三)模拟运行阶段

  国税部门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对改革范围内纳税人进行重新登记,组织发票发售、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等系统的模拟运行,及时解决模拟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地税部门配合国税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密切跟踪改革行业纳税人的动态,及时反馈和解决相关问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此项工作应于2013年7月末前完成。

  (四)实施阶段

  8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改革实施办法,正式组织实施新旧税制转换。及时解决纳税人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改革效果统计,对有关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调研,密切跟踪分析改革的影响,及时总结改革的成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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