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启用2007年第一版防伪标识的函 鄂注协函[2007]23号 2007-4-9 省、武汉市工商局、在汉各会计师事务所: 省注协2006年印制的防伪标识已经发放完毕,2007年第一版防伪标识从2007年4月10日开始发放。 2007年第一版防伪标识上印有“诚信执业、规避风险、责任自担”的警示,中间的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标下有2007年字样,会标两边印有“武汉”二字,下部印有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制及5位数的号码,背景由几何图案组成。新版防伪标识使用后,事务所原已领用的防伪标识可在2个月内继续使用,过期需更换新防伪标识。 省注协发放的2007年第一版防伪标识仅限武汉地区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到市州执业,需到市州管理中心申领当地的防伪标识。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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