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税发[2009]第18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2-11
摘要: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进一步规范我省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施办法(试行)》。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豫地税发[2009]第181号             2009-12-11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各扩权县(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进一步规范我省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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