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申报业务和填报示例的温馨提醒 尊敬的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自2016年6月1日起,我们将共同迎来全面推开营改增后首期增值税纳税申报,不论是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将启用新的增值税申报表。尤其是此次新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涉及进项税额大,业务处理复杂,填写要求较高。为了帮助您准确、规范填写该表,顺利完成纳税申报,我们组织编写了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和申报表填报示例,供您学习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时间仓促,事例和数据较多,逻辑计算关系较复杂,列举业务不够全面或存在不当等原因,示例在编写过程中难免出现疏漏,请您谅解并及时向我们提出,以便我们加以改正,具体申报时请以文件规定为准。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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