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会协[2013]58号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9-03
摘要:成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省注协秘书长担任组长,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各部室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注协考试信息部。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会协[2013]58号              2013-9-3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9月3日

  附件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扎实推进行业信息化战略,巩固网络建设年工作成果,实现行业信息系统的功能完善与整合应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会协[2011]115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会协[2012]5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制定我省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我省行业信息化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提出的新要求,强化行业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协会门户网站“河南注册会计师网”的功能和栏目,自主开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系统,在扩大行业宣传,促进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无纸化公文信息传递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行业收费,防范虚假报告,净化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水平和满足相关部门业务需求等方面有效提升了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以中注协和地方协会两级网络平台为核心,配合中注协行业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初步建立了网上考试管理、网上注册、网上培训、网上业务报备和财务信息报送等应用体系。

  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方面,省内138家会计师事务所使用了功能较为完善的审计软件执行审计业务;64家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网页);部分A类会计师事务所采用了功能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软件和业务管理平台,开发了客户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在项目管理、作业管理、风险管理、知识管理和文档管理等方面实现了信息化。

  总体来看,我省行业信息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与当今信息技术发展水平和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一是信息化理念落后,对行业信息化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和规范标准;二是信息共享程度偏低,系统之间相互割裂,行业信息化全局性整合应用急需加强;三是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均衡,相当一部分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没有开展信息化建设,急需培养懂技术又具有行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四是信息化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不舍得投入,满足于局部功能的实现和简单工作的需要;五是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信息化工作培训与专业人才培养严重不足,不适应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

  二、我省行业信息化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截至2015年,行业信息交流、信息应用和信息支撑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行业信息化平台基本建成。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建立门户网站,全面运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系统,使用功能完善的业务软件执行审计、咨询等业务;省、市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间的日常管理服务基本实现信息化。

  (二)具体目标

  1、建成行业管理与服务的平台。依托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数据库、考生数据库、综合评价数据库、党建数据库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数据库,使用接口预制的业务与管理平台方式,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集成和开发利用,形成信息技术对行业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全面支持,为更好地管理行业、服务行业的发展与党群工作打好基础。

  2、建成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与管理的平台。建设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系统,以信息技术支持和优化内部行政办公环境、内部管理水平和管理流程,提供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管理、行政服务和决策支持等信息系统,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知识共享和科学管理及决策的信息化;建设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管理系统,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客户档案管理、客户营销管理、客户关怀管理等相关功能的信息化;建设会计师事务所后续管理系统,实现包括档案管理、质量监控和报备管理等项目后期管理和质量监控管理的信息化。

  3、建成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平台。建设、完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系统、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系统、会计师事务所评价结果发布系统,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系统相互衔接,为报告使用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业务报告查询信息。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综合评价信息可靠、及时和准确地对外披露,并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形成体现行业整体发展现状与趋势的研究报告。

  三、2013-2015年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

  用3年的时间,全面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做好以下重点建设工作:

  1.配合中注协做好行业管理系统建设。配合中注协完成专业标准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行业执业标准制订流程的电子化和征求意见、技术咨询支持的网络化;配合中注协拓展在线继续教育平台功能,扩大在线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和应用;配合中注协开展综合评价数据标准制定,提升优化综合评价系统;配合中注协完成行业报告防伪系统建设,协助做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软件、内部管理软件开发,做好独立性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作业管理系统、后续管理系统和内部管理软件的推广工作。

  2.推进行业知识库(含行业法律法规库)的应用。行业知识库是行业以网络方式向全行业提供包括法律法规、审计案例、管理案例、行业资讯和宏观经济数据在内的知识库,是建设行业在线知识交流机制,实现全行业的知识法规和技能共享的平台。省注协负责我省行业知识库的部署、推广、使用工作。各市注协负责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知识库的推广使用,并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用户的指导和促进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各级注协的部署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登陆和使用行业知识库。

  3.完善我省行业信息化建设体系。省注协将在充分利用中注协信息化成果和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根据我省行业实际,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需求,搭建省、市协会互通的基础平台,提升我省行业信息化水平;各市级协会按照省级协会的部署要求,强化自身信息化建设,利用行业管理系统加强和改善会员服务,结合地区实际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投身信息化建设,做好本地区行业信息化人才培养工作。

  4.建立完善我省的行业专家库系统。以河南省会计(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领军人才为基础,建立我省会计、审计行业专家人才库系统,加强对入库专家的跟踪服务,积极推荐入库专家参与社会服务,扩大行业的影响力。

  5.完善升级业务报备与防伪系统。根据新收费标准,完善我省业务报备防伪系统,规范行业收费,加强业务报告出具行为的动态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效果;为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报告使用者提供业务报告防伪识别服务,防范虚假报告,净化市场秩序;建设业务报备信息自动分析系统,分析行业业务状况、业务构成及社会服务领域,以详实、准确的数据为行业社会公信力提升和服务领域拓展提供支撑。

  6.大力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2014年6月30日前,全省A类会计师事务所建成自己的门户网站(网页);2014年12月31日前,B类会计师事务所建成各自门户网站(网页);鼓励C类会计师事务所启动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2)2015年底前,A类和B类会计师事务所全面使用包括独立性管理、项目管理、作业管理、后续管理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管理系统,指导C类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审计软件执行审计业务。

  7.畅通会计师事务所、协会信息交流渠道。扩大现有移动短信平台的覆盖面,做好更新维护工作,确保重要信息及时送达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利用QQ群、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建设行业内部信息交流平台;建设行业专业标准、审计技术、政策等咨询互动平台,全面提升行业的专业技术水平。

  8.加大行业信息化人才的培训力度。采用专业技能培训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方式,加大行业信息化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信息技术应用技能,重点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质量控制的本领,全面提高行业整体信息化素质和技能。

  9.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行业信息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硬件和软件优化升级,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确保敏感、重要信息的安全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10.建设行业党组织管理平台和党员网络教育系统。进一步对行业党建及统战工作信息全面整合,建立健全行业党建工作信息库。建立统一开放的行业党建信息发布平台、覆盖行业各级党组织的网上活动平台、党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等行业党建系统。

  11.加强省注协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建设、优化包括协同办公、人事管理、绩效考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通讯管理在内的协会办公自动化系统;优化协会内部和外部信息化办公环境,实现移动办公和无纸化办公,提升协会内部行政办公管理水平和协同效率;根据会员、社会公众的需求,对协会网站进行改版升级。

  四、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成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省注协秘书长担任组长,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各部室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注协考试信息部。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行业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办公室负责建设具体事项,并督促检查各项建设进度和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各地市协会要在中注协整体战略方针的指导下,按照省注协的统一安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实信息化建设力量,统筹规划、督促引导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人员“四到位”。各会计师事务所以所长为责任人,按照省、市注协的具体工作安排,结合本所实际,加快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化建设满足本所工作和协会行业管理需要。

  (二)强化资金保障,增大投入力度。

  按照中注协的要求,省注协将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协会年度预算,按照规划和建设步骤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市注协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建设资金;会计师事务所也要按照自身信息化需求落实建设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尤其是在软件系统建设和人才建设方面的投入,确保以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督促指导,完善激励机制。

  省注协将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将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地方协会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对各地市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果评估,对信息化建设推动较快的市级协会予以奖励和通报表扬;将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进度和建设情况列入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考核系统,对信息化建设成绩显著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适当的奖励,推动行业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大培训宣传,合力促进发展。

  省注协将加大信息化人才培养力度,增加信息化管理与应用课程在行业继续教育中的比重,注重对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的培训和理念提升;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化素质,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泛宣传、选树典型、标杆引领,提高行业信息化建设认识水平,激发行业信息化各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行业信息化建设营造浓厚氛围,提供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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