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税征发[1999]58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12-01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要求,现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9]58号      1999-12-01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要求,现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总局文件要求执行,对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并按规定的程序配备专用设备。

  二、对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关防伪税控系统的培训和维护工作,由各地、市发票管理部门和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1999年12月0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