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地方各税申报缴纳期限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12-29
摘要:特殊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年终一次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境外取得所得应纳的税款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地方各税申报缴纳期限

  注:

  1、采用委托银行划款的定期定额户需在三、六、九、十二月的8日前将应纳税款存入税款预储账户,逾期需到主管地税局申报纳税。

  2、营业税附征税费、土地增值税、国税附税及实行汇总缴纳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的印花税,征期同营业税。

  3、金融业(银行)的营业税按季申报。

  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

  (1)特殊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年终一次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境外取得所得应纳的税款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

  (2)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5、上述日期如有变化,以届时通知为准。

  营业税               (按月) 营业税               (按季) 个人所得税         (按月) 个人所得税         (按季) 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期) 企业所得税     (按月) 企业所得税          (按季) 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车船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一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30日内的:          1月1日-1月30日                                       2、3个月内的:       1月1日-3月31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月1日-5月31日      1月1日—12月31日     1日-13日
二月 1日—21日   1日—21日   1日—21日       1日-17日
三月 1日—17日   1日—17日   1日—17日       1日-10日
四月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13日
五月 1日—19日   1日—19日     1日—19日   1日—6月2日 1日—6月2日 1日-13日
六月 1日—16日   1日—16日     1日—16日         1日-10日
七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0日
八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1日
九月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13日
十月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17日
十一月 1日—17日   1日—17日     1日—17日     1日—12月1日 1日—12月1日 1日-10日
十二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