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函[2015]183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5-20
摘要: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根据《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职责,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国税工作站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5]183号        2015-05-20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税总发[2015]63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5月7日翻印各市(翻印[2015]87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刻领会《意见》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切实增强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始终坚持依法征税,认真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务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意义。

  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根据《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职责,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国税工作站位。

  二、坚持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

  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贯彻落实《意见》与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前期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的相结合,把两个《意见》的精神融入到各项国税工作中,把依法行政、依法征税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按照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制化轨道前行。

  三、以贯彻落实《意见》促进全年重点工作开展

  各级国税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全年国税工作主线,按照既定要求,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依法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提高税收分析的针对性,增强收入调度的科学性,完善收入质量评价制度,促进税收经济协调增长。

  二要扎实推进法治国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法治国税机关示范点建设,建立法制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和行政问责力度。大力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务稽查工作,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三要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举措。认真贯彻总局部署,积极推进营改增、征管改革等各项改革举措,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取得实效。认真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四要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完善“免填单”、“同城通办”、“跨区协办”、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委托代征税款、出口退税提醒等便民服务举措,更好服务纳税人、更好规范税务人。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全省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五要研究探索促进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健康规范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措施,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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