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税所发[2001]158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11-19
摘要:集中纳税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中心,因改组改制变为非铁道部100%投资企业的,自股权变化之日起1个月内,向所在地地(市)级国税机关申报,报经省国税局审核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2001]158号      2001-11-19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规定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集中纳税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中心,因改组改制变为非铁道部100%投资企业的,自股权变化之日起1个月内,向所在地地(市)级国税机关申报,报经省国税局审核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所属企业,仍以工程局、工厂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