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12-13
摘要: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黔府发[2009]6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241号)的要求,省局对本单位历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确定本单位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1件(含联合发文1件)。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2013-12-13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黔府发[2009]6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241号)的要求,省局对本单位历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确定本单位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1件(含联合发文1件)。现将有关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高营业税起征点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第1号);

  2.《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煤矿和其他矿井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5号);

  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7]55号);

  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免征营业税证明开出”章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函[2003]91号);

  5.《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地税发[2005]74号);

  6.《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7]162号);

  7.《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印制发票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地税征字[1995]第10号);

  8.《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共同办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地税发[2008]94号);

  9.《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申报表>的通知》(黔地税发[2006]171号);

  10.《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的通知》(黔地税发[2009]76号);

  1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5]52号)。

  特此公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