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2000]207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12-12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207号               2000-12-12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协查案件价税合计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科)组织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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