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1]86号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9-23
摘要: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请各执业机构、广大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找准发展路径,共同推动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四、加强行业诚信和行业文化建设

  (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开展社会公德、执业操守、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培养注册会计师良好的道德习惯。将诚信教育纳入行业培训内容,加强诚信案例警示教育,提高风险和合规意识,帮助注册会计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社会责任观。推动事务所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遵循情况作为年度考评晋级的重要参考,切实推动职业道德守则落到实处,成为有尊严受人尊重的专业人士。

  (十一)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行业承载着党和国家的重托,肩负着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千方百计维护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丰富行业诚信档案,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定期登记更新执业会员、执业机构资质资格信息和受到行业奖励、惩戒等信用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协会网站开设专门窗口,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对于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刑事处罚的会员,不予开具行业执业证明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与省信用管理部门和信用专业公司加强协作,发挥信用建设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有效约束。发挥惩戒委员会和维权委员会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二)创新行业文化建设。引导事务所强化“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理念,构建团队文化、和谐文化、关爱文化、互补文化、共享文化、责任文化,加强合伙文化建设,增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软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行业文化理论和实践探讨,研究行业文化核心价值和时代内涵,提炼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用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凝聚共识,教育和引领会员发展。组织编写行业文化建设教育培训教材,突出警示教育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风险和合规意识,丰富行业文化资源和物质基础。事务所围绕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经营准则,创新进取的精神追求,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专业敬业的职业精神和合作共赢的发展指向,总结、提炼、培育事务所文化理念。将行业核心价值观和职业精神教育纳入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全体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加强事务所行业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协会和事务所报刊、网站、宣传栏等平台,展示宣传事务所经营理念、员工精神面貌和文化建设成果,增强文化感染力和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事务所建立文体活动室、图书室、多媒体系统等,丰富行业文化建设阵地。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文体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在文化建设中培育积极健康、诚实守信、团结合作的文化风尚。适时召开行业文化建设交流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开展行业评先表彰活动,每三至四年开展一次先进会计师事务所、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活动;适时开展“县域会计师事务所十佳”、品牌事务所和特色业务、典型管理案例事务所等形式的评先活动;开展“诚信事务所”“诚信注册会计师”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发挥示范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宣传,扩大行业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十三)加大行业宣传力度。加强行业正面宣传引导,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行业执业特征、职能作用、价值贡献、先进事迹、公益活动等的宣传力度,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提高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引导社会各界对行业的正确认知,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加强协会网站建设,办好微信公众号,丰富宣传栏目,强化宣传功能。继续办好《山东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杂志,编辑协会工作简报,发挥纸质媒体的宣传作用。推进落实会员单位通讯员制度,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新闻宣传服务,畅通沟通渠道,反应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协会网站和内部刊物的交流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深度宣传行业服务内容、服务能力和服务价值,宣传行业建设成果,推介行业先进典型,展示行业良好形象。

  五、探索完善行业监管体系

  (十四)规范协会运行机制。坚持党的领导、法律授权、政府监督、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协会治理结构。按照上级关于社会组织管理规定和协会章程,构建协会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治理体系,坚持重大事项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为决策主体、以常设机构(秘书处)为执行主体的协会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能力水平。完善协会各专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各专业(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凡是涉及行业发展规划、业务建设、人才培养、执业监管、财务管理、会员维权等重要事项,要提交专业(专门)委员会讨论审议把关,发挥其专业优势与职责作用。试行常务理事述职制度,协会届内组织一至两次常务理事述职活动,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带动和促进行业工作。

  (十五)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行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行业年检、会员管理、业务报告报备、执业检查、奖惩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不定期向全行业发布,督促各执业机构工作的开展。建立行业发展报告制度,对行业发展形势、发展战略、建设成果、重要信息等综合分析,撰写报告,指引行业发展。建立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根据行业发展需求,探索设计符合行业特点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对行业完成审计任务、开展公益活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出分析报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

  (十六)增强行业维权能力。探索建立行业法律服务和维权机制,协会和执业机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制定和发布行业法规、惩戒会员、涉法问题、查办案件、对外协调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协会依法有序做好会员维权服务工作,采取为会员开展法律培训,提供法律支持,根据会员单位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或者办理其他非诉专项法律事务等方式,为会员解决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发挥法律顾问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切实维护行业和会员权益。

  (十七)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成立行业重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由协会领导、行业专家、律师等参加的联合办事机构,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业务质量、行业监管、法律诉讼等行业突发事件。尤其是对媒体曝光的行业质量问题,做到及时跟进、及时调查、及时处置、及时回应。

  (十八)提升行业监管效能。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成效,以有效监管促进行业诚信水平提高和服务质量提升。

  1.建立行业自律监管制度体系。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及中注协相关规定,参照新修订的《证券法》等,结合山东省实际,对执业质量检查、行业自律惩戒、业务报告防伪报备、投诉举报受理处理、行业诚信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贯彻执行,提升行业自律监管综合效能。加强行业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监管员队伍,建立监管员人才库、完善监管人员培训制度,实行行业监管用工补偿机制,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人才支持。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区域自律、招投标备案等行业自律新路子,发挥协会专业优势,树立行业自律监管权威。倡导建立专业机构与客户之间“亲”与“清”的关系,坚决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提升年度执业质量检查效能。落实中注协和省财政厅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严格监管与帮扶促进并举,严密组织年度检查,严格检查程序,严肃检查纪律,查纠存在问题。结合防伪报备、投诉举报线索等,加强联合检查,突出检查重点。改进检查程序,加强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同时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对事务所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惑进行现场答疑,充分发挥行业检查的帮扶作用,提升行业整体内部管理水平和执业质量。加大惩戒力度,维护行业自律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宣扬诚实守信的执业机构和个人,大力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

  3.巩固深化防伪报备系统的监管作用。倡导事务所对管理咨询类业务进行报备,全面加强对行业业务报告的实时监控。定期分析防伪报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警示,要求相关事务所限期整改;针对防伪报备系统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年度监管重点和修订行业检查、专项检查计划,增强行业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大与各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发挥防伪报备制度的作用,打击不法分子和非法中介机构假冒事务所出具虚假鉴证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

  4.加强行业监管工作的协调。主动与财政、审计、民政、市场监督、国资、金融、证监、税务等政府部门联系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减少多头监管与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发挥行业协会监管工作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完善执业收费、税收政策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健全行业法律责任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招投标专门机构的会商力度,大力宣传注册会计师专业价值,强化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服务的认知,协调解决事务所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行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寻求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5.构建财政联合监管新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部和中注协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山东省财政厅开展行业监管工作,逐步构建起行业联合监管新理念、新模式、新格局。积极探索行政受理、协会协同检查新方式,与财政部门联合处理投诉举报、执业质量检查、信息数据共享、人才培养以及监管成果利用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做到信息及时共享、联合调查、联合处理,将自律监管和行政监督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十九)优化行业服务市场

  1.综合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依托行业防伪报备系统,关注事务所业务承接流程,通过招标跟踪、受理来电来访、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等,掌握行业动态,加强对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行业中存在的超低价中标、低于成本价收费、出卖公章、非法设立分支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对“不报备、无底稿、低收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投诉举报问题查处力度,及时受理和调查、及时处理和通报,净化执业环境,维护执业秩序。及时化解行业内部矛盾,维护行业稳定和行业形象。

  2.规范行业执业收费行为。推动事务所完善服务定价机制,建立与工作量、专业能力、业务风险和服务质量相匹配的服务收费机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组织专家进行行业成本测算,细化新业务收费指导意见,提交各专业(专门)委员会研究讨论,适时推出各地区、各类业务成本核算体系,规范执业行为,督促合理报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结合防伪报备管理系统数据分析,根据投诉举报、招标投标等渠道反馈信息,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探索引导区域自律工作。总结近几年部分地市区域自律工作的经验教训,对区域自律的组织形式、权限职责、工作任务、运行机制进行明确规范,制定区域自律工作指导意见,搞好顶层设计。继续引导区域自律组织在继续教育、执业质量、交流经验、非执业会员管理、开展帮扶活动等方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拓展区域自律功能,实现协会监管与区域自律有机结合,提高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倡导区域自律组织以“联席会制度”的形式开展工作,协会自律委员会适时介入指引,必要时研究财务支持办法,列入协会经费预算,确保区域自律工作取得实效。

  (二十)提高服务会员能力

  1.完善会员注册管理体系。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上级关于会员注册管理的规定,根据行业需要和会员诉求,针对实践中遇到的矛盾问题,按照依法合规、流程优化、管理规范、方便会员的原则,努力做到维护公平与化解矛盾的统一,对会员注册管理办法、转所和强制转所管理办法、非执业会员管理和入会办法、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登记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适时修订完善,促进会员注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会员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加大对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执业资格的审查力度,提高会员队伍执业素质。启动统一刻制和使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印章工作,强化会员法规观念和责任意识,严守执业规则,提升会员执业信誉度和行业社会公信力。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与管理,做好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搭建执业会员与非执业会员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山东省非执业会员综合信息库。强化对合伙人(股东)队伍的管理,重点加强对任职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的考察,加强对拟设立事务所的审核力度,发挥协会专业(专门)委员会的把关作用,严格防止兼职挂名等问题的发生。探索建立执业机构退出机制,对个别已经不具备办所条件或连续两年零收入的事务所,及时进行行业清理,同时提交省财政厅作出行政处理。

  3.助力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新老交替。行业脱钩改制以来,经过20多年的自我经营、自我建设、自我发展,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新老传承更替问题已迫在眉睫。协会对这一实际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成功案例,适时出台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新老更替的指导意见,同时支持鼓励事务所积极探索,为新老更替积累实践经验,帮促执业机构平稳交接,助推行业稳健有序前行。

  六、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二十一)实施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制定行业高端人才培养规划,设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加大经费投入,继续举办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班。拓展市场化培训渠道,鼓励高端人才参加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国内外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高端培训,为行业发展培养高端人才。争取政府部门政策扶持和工作支持,将更多行业高端人才、业务骨干纳入省级、国家级高端人才专家库。

  (二十二)完善行业继续教育模式。继续完善“分级、分类、分模块和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继续教育培训模式。坚持“两个相结合”:即网络培训坚持远程网络视频培训与组织现场面授相结合,面授教育坚持协会办班与执业机构自主办班相结合。依托三所国家会计学院、高等院校师资、行业专家等资源加大专题面授培训班力度,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完善分类培训机制,制定行业分类培训指导意见,逐步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完善自主培训机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培训管理办法,采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方式,鼓励支持区域事务所联合或有条件的事务所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自主培训。加强新兴业务培训力度,继续探索专业认证制度。加强事务所审计助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和水平。针对市场需求、业务建设、事务所管理等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协会每年组织不同类型的专题班、提升班、座谈会、交流会,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效果。

  (二十三)扩大行业后备人才储备。按照中注协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强化巡视和督导工作,提高考试管理工作质量,保障年度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考生咨询和日常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提升考生体验,吸引更多社会人才参与注册会计师考试。依托协会和事务所人才管理机制,通过举办人才交流会、招聘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吸纳各类专业人才进入行业。加强与高校及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包括实习基地在内的全方位人才供需对接和产学研联盟。继续办好协会网站“人才招聘”专栏,适度开放非执业会员信息库,搭建多种形式的行业人才供需平台,做好行业人才储备培养和交流工作,为行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十四)探索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协会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的协调沟通,对新旧动能转换项目、供给侧改革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PPP”项目、“新三板”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经济责任、司法鉴定、破产管理人、乡村建设等审计服务进行联合培训,同时加强对资本市场及IPO企业审计常见问题的培训,了解政策规定,学习相关业务,提高执业能力。

  七、培育优质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五)推动事务所业务创新。围绕山东省“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的14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任务,聚焦这些领域会计服务市场,以多元化发展为目标,丰富专业服务品种,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引导事务所由单一业务向多元业务转变,由传统业务向非传统业务转变,由常规服务向深层次专业服务转变,推进核心业务转型升级,提升非传统业务所占比重,全维度拓展新业务领域。

  1.丰富专业服务产品供给。巩固深化审计鉴证核心业务,继续做精做专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顺应资本市场改革新要求,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优化新三板市场和其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公众公司审计服务。进一步提升对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服务业的审计能力。针对拟IPO企业的实际情况,鼓励事务所开拓非审计类业务。积极开展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院校及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审计业务。大力开拓非传统审计业务领域,着眼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业务领域,积极拓展政府购买服务、司法鉴定、并购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破产重整管理、工程咨询、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评估、合规管理、数字化咨询、信贷资信证明等非传统审计业务。加大人才、技术投入,积极开发承接市场监督、社会管理、节能减排等新兴鉴证类业务;引导中小事务所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外包、代理公司注册、代理报关、乡镇村社区财务管理等咨询业务领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治理创新领域服务,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重点拓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和教育、医疗康养、社会福利事业、乡村建设等社会治理创新领域的新业务。开发承接财政支出和投资绩效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新兴领域业务。拓展现代农牧业、智能制造产业、新能源行业、文旅产业、城市轨道交通的咨询业务以及5G基站、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低碳减排等新兴业务领域。

  2.积极研发新业务服务产品。引导事务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数字经济、参与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乡村振兴、海洋生态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碳达峰行动方案、参与“一带一路”、新能源新基建新材料开发、生命健康、生物科技、金融科技、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本市场改革等需要,创新服务品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丰富业务产品供给,提升行业专业服务的价值。根据新业务的新要求、新特点,加强新业务技术研究,通过培训班、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新业务推广、交流和应用活动。规范新业务拓展认定与奖励办法,加大对新业务拓展的奖励力度,引导事务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对新业务的研究与投入。

  3.切实加强事务所专业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行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作用,巩固完善行业制度目录,提供新业务研究方向,制定新业务执业指引和审计指引,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支持鼓励事务所开发或使用审计软件,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业准则执行。编写审计业务尤其是新兴业务的典型案例,供执业机构学习借鉴,增强执业人员对审计、会计准则的理解。帮助小型事务所规范审计业务流程,提升底稿编制水平。建立行业业务分类专家库,强化精准高效服务,针对新兴业务、高风险业务、常见风险问题等及时总结发布专家指引或进行风险提示,增强行业防控风险能力,发挥专家在行业发展和专业服务中的作用。

  (二十六)强化事务所内部治理

  1.切实加强合伙人和股东队伍建设。指导事务所坚持以“人合”为基础,着力推动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合伙文化建设,培育凝聚团队的向心力。大力提升合伙人和股东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理念、审计方法、审计手段的研究,指导事务所强化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的执行。强化对内部治理混乱、合伙人或股东团队人员老化、素质不高的事务所的督导和整治,严格查处挂名兼职、虚假出资等违规行为,促使其规范发展、健康发展。

  2.引导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指导事务所健全完善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薪酬分配制度,提高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的透明度。针对大、中、小事务所进行分类治理,指导事务所在依法、人合、透明和效能的框架下有序运行。推动事务所完善内部体制机制,持续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真正实现人员、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系统的实质性一体化管理,促进事务所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搭建行业内外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年会、片会、论坛、座谈会、交流会,增加事务所之间的交流,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3.规范行业财务管理工作。针对事务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年度财务报表评比、组织财务人员培训、进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等方式,指导帮助事务所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财务岗位责任制,规范财务核算,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行业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提高全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十七)加强事务所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审计风险防控机制,树立底线思维意识,提高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和应对风险的水平。指导并推动事务所提高资本市场业务的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责任承担制度,深化注册会计师民事诉讼及民事责任承担的研究,支持事务所参投职业责任保险,提升职业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化解和防范民事责任风险。

  (二十八)打造事务所高端品牌

  1.引导推进大型事务所做强做优做持久。实施行业做强做优做持久战略,支持省内中小事务所通过合并重组,大型事务所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联合等多方式做强做优,发展成为全国品牌事务所。推动大型事务所向规模化、多元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提升大型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省内大型事务所在规模、人才、标准、技术、质量等方面,适应大型、高端、多元、国际化客户的综合服务需求。指导事务所加强与其他专业服务行业的合作,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大型事务所与省外、境外专业服务机构联合合作,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采取兼并整合等模式进行强强联合。引导督促相关执业机构增强法律意识,强化规则观念,坚持客观公正,着力培育执业网络、服务能力、收入规模和市场影响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大型事务所,提高对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重要行业领域的专业服务水平。支持有能力的事务所开拓省外、境外市场,带动行业转型升级。

  2.支持鼓励中小型事务所做精做专。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联系,提供吸收合并、集团发展的政策支持。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发展成为中型事务所。引导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质量控制,推动指导事务所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突出差异化服务特色,满足客户的多元化服务需求,做精做专服务领域。引领事务所找准市场定位,成为提供特色化、精细化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支持鼓励事务所与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税务鉴证等专业机构进行联合合作,做精做专核心业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3.大力推进事务所品牌建设。倡导事务所树立品牌文化,提升品牌意识,鼓励支持事务所将品牌建设与诚信建设、战略实施、业务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建设相结合。总结推广事务所在机构管理、市场开发、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及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实践和创新成果,推动事务所以品牌为引领,提升综合实力。修订完善并适时实施《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对事务所进行分类管理和综合评定,支持事务所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市场对事务所品牌的认可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价值的信赖度,推动建立优胜劣汰业务委托机制,引导督促事务所做强做优。建立事务所创建和维护品牌的激励机制,以品牌建设引领和推动行业执业质量提升。加强对事务所品牌建设的指导,培育发展能够立足国内外,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国际化发展的大型品牌事务所,形成能为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政府购买专业服务主体提供高品质服务能力的中型品牌事务所。

  4.搭建行业业务交流和互动平台。根据市场变化和执业机构需求,协会每年选择一至两个带有普遍性的审计业务课题,举办研讨会,交流业务经验。每年选择一至两个做精做专、新业务拓展比较突出的事务所,召开现场会进行示范。建立行业内部互动机制,利用年会例会、年度总结、工作调研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事务所和会员意见建议,倾听行业声音,集中行业智慧,改进协会工作。

  八、深入推进行业数字化创新

  (二十九)加强行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完善行业信息化互联互通体系。树立“网络强注会”的理念,按照“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标准,协会加大投入,建设行业业务、管理、服务功能比较完备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协会与事务所之间的数据共享,以信息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采取有效举措,推进事务所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架构的原则,建设事务所、协会及信息使用者互联互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系统。

  (三十)提高行业数据支撑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系统,确保全部业务报告纳入管理系统,做到数据可查询、二维码与报告唯一对应,加强实时动态监管,提高执业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完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实现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监测系统,共同形成行业社会监督运行机制,促进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十一)丰富行业信息化应用。

  1.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新技术运用水平,拓展行业服务职能,变革融合,是行业融入新时代、实现新突破的必由之路。加大信息技术在事务所管理和业务中的应用,继续推动大型事务所信息化在业务、管理、服务领域的全面普及,大力提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积极引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和大数据平台,推动强强联合和共享。对审计软件进行规范,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筛选一至两款审计软件,供全行业选择使用,提升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争取列入中注协信息化建设试点省份,加强与鼎信诺、万德、同花顺等知名软件公司的协作,采用三方协作的方式,开发适合中小事务所使用的业务操作系统。提升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行业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协会根据行业业务需要,适时举办审计软件使用培训班。

  2.丰富执业服务载体。发挥协会平台优势,探索行业与审计工具供应商协作机制,继续倡导支持行业利用大数据平台工具,提高审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行业执业效率。构建行业绿色环保征信查询新模式,引导会员在执业过程中优先使用线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助力高效可控执业。加强与国内档案管理领域资质成熟的科技类服务公司的沟通协作,探索推行审计业务档案统一、社会化管理,探索试点电子档案的普及应用。继续推进事务所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和函证数字化的宣传与应用。

  九、组织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今后五年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总部署、总要求,协会各组织、秘书处各职能部门、各事务所和全体从业人员,要对号入座,各负其责,狠抓落实。

  (三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行业党组织和广大从业人员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规划落实注入动力。协会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的联系,积极就政府购买服务、新业务拓展、招投标服务、税收政策、职业保险等行业发展重大制度和政策性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推动扶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配套落实。

  (三十三)搞好统筹协调。协会切实履行好法律授权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与政府和事务所之间的桥梁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狠抓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协会每年年底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估,讲评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三十四)确保责任落实。协会秘书处要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促进措施进行分解细化,区分任务、明确责任人、制定推进计划、提出完成时限,加大督导力度。由秘书处牵头落实的工作事项,要周密筹划,严密组织,抓出成效。

  (三十五)强化理论研究。鼓励行业理论创新和专业创新,围绕服务转型升级、基础理论研究、执业技能提升、执业操作实务等行业发展重点问题,坚持每年遴选课题,通过自主申报或定向委托等形式,由执业机构、从业人员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定向研究工作,着力破解行业发展难题。同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力度,推动课题研究成果向行业执业能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行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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