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地税发[2002]184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12-31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具体申请审批程序,仍按青地税发[2001]12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2]184号        2002-12-31

市稽查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具体申请审批程序,仍按青地税发[2001]12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标签: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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