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及附加退(抵)税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3-04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规定,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及附加退(抵)税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号     2019-03-0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规定,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针对2019年1月1日至通告发布之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相应税款。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9年3月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