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函[2001]57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12-06
摘要:北京市农村信用联合社各基层社按照本《通知》规定,应对职工工资和奖金分别管理。对据实列支奖金的额度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在2001年“汇算清缴报告”中具体说明。对超过比例列支奖金金额不能在费用中列支,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1]579号               2001-12-06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1]7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如下,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农村信用联合社各基层社按照本《通知》规定,应对职工工资和奖金分别管理。对据实列支奖金的额度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在2001年“汇算清缴报告”中具体说明。对超过比例列支奖金金额不能在费用中列支,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标签: 金融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