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地税发[2011]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2-28
摘要: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经请示自治区财政厅,《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执行时间按税款所属期确定。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的征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地税发[2011]16号        2011-02-28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经请示自治区财政厅,《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执行时间按税款所属期确定。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的征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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