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税发[1997]58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2-27
摘要:为了不断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视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市局已决定将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纳入涉外税收工作考核方案中,作为年度终了对各局进行考核项目之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大国税发[1997]58号              1997-02-27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7]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大连市国税局《关于做好一九九六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1996]240号)一并贯彻执行。通过对各局以前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总结,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主管税务局组织汇算清缴工作措施不利,没有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对企业申报不及时、报送资料不齐全的问题没有严格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申报表、会计决算报表和会计师查帐报告没有认真进行审核,并按税法规定将会计所得调整为计税所得,不能按时上报汇总表和总结报告,或者汇总表数字不准确,总结报告敷衍潦草,没有实际内容等。针对各局汇算清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九九六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补充规定如下:

  一、各局要进一步加强汇算清缴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及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组织好企业申报工作和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调整、计税所得额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工作。对虽已查出,但难以定性的问题,可暂按企业自行申报数进行汇算清缴,疑点问题作为税务检查的重点,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检查予以核实。

  二、要将汇算清缴工作与市局布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普查工作结合起来,汇算清缴汇总表的有关数字可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调查表》汇总生成。各局在完成本年度的汇算清缴和涉外税收普查工作以后,可进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的数据录入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软盘和书面总结报市局涉外处。

  三、为了不断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视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市局已决定将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纳入涉外税收工作考核方案中,作为年度终了对各局进行考核项目之一。

  附件:国税函[1997]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1997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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