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通告2016年第4号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正式启用新版纳税申报表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6-29
摘要:新版纳税申报表自2016年7月1日启用,适用于我局正式上线运行的“金税三期系统”。已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登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etax.qdds.gov.cn)进行纳税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正式启用新版纳税申报表的通告

青岛市地税局通告2016年第4号       2016-06-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省级应用集中优化版”(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工作部署,我局将于2016年7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系统”。为做好新系统上线纳税人纳税申报衔接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申报相关通知及“金税三期系统”应用要求,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将正式启用新版纳税申报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版纳税申报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纳税申报表表样设置,共涉及13类35张纳税申报表(具体见附件),纳税人向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时启用的新版申报表、在用的其他各种申报表电子模板已统一放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qdds.gov.cn),纳税人可下载使用。

  二、新版纳税申报表自2016年7月1日启用,适用于我局正式上线运行的“金税三期系统”。已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登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etax.qdds.gov.cn)进行纳税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三、特别提醒纳税人,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初期,由于停机上线切换原因,各办税服务厅可能会出现业务办理集中、业务量激增、业务办理等候时间增加等情况。为尽可能减少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2016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已调整为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25日,由此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并提请纳税人妥善安排到办税服务厅办税时间,尽量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四、请广大纳税人积极配合我局启用新版纳税申报表工作,并按要求使用新版申报表办理纳税申报,如有纳税申报表填报使用问题,可以咨询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解决。

  特此通告。

  附件:新启用的各类纳税申报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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